潮州市潮安区西山溪片区村镇工业聚集区
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服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潮州市潮安区西山溪片区村镇工业聚集区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潮州市潮安区信和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区财政按程序报批,招标人为潮州市潮安区信和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潮州市潮安区西山溪片区村镇工业聚集区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西山溪片区村镇工业聚集区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服务
2.1.2招标项目编号:YDCG202301025
2.1.3工程建设地点:潮安区凤塘镇西山溪村镇工业集聚区
2.1.4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潮安区凤塘镇西山溪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范围724.08公顷,其中西山溪工改工片区556.87公顷;西山溪文商片区167.21公顷。项目预估投资额为50亿元。目前需针对项目进行各类历史文化(文物)资源展开全面、真实而又合理的评估工作。
2.2招标范围:对“潮州市潮安区西山溪片区村镇工业聚集区”的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服务。内容为:需对改造范围内的各类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全面、真实而又合理的评估工作,结合后续产业升级需要,出具历史文化资源相关的规划建议(工作内容及评估成果等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2027424.00元。
3.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和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
3.2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 2 家,其中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1家,城乡规划编制单位1家,应以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 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规定,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30日9时00分至2023年9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潮州市湘桥区电信路中段百熙大厦五楼A501-A503室)进行投标登记并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为每套500.00元(人民币),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收据,售后不退。
4.2 投标人进行投标登记时需提供以下登记资料(一式一份,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②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④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8月30日0时00分至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
注:
(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布招标文件,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10时00分至2023年9月19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密封的投标文件交至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潮州市湘桥区电信路中段百熙大厦五楼A501-A503室),(注:投标人应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潮州市潮安区信和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13671449293
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横溪前古水路旁
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信和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671449293
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横溪前古水路旁
邮编:515638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3881880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2701、2710房
邮编:510623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潮州市潮安区信和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招标人的招标投标活动十二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参考格式)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除本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外,投标过程中的报名文件、澄清、复函、承诺、授权委托、投标文件等资料,由本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法人签字、盖章即等同于联合体投标人签字、盖章(联合体各方已同意并生效)。
3、联合体各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均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三:
投标登记申请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潮州市潮安区西山溪片区村镇工业聚集区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服务 |
标段号 |
/ |
投标人名称 |
|||
被授权人 |
联系电话 |
||
保证书 |
我方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
||
投标人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